入职时没签劳务合同,老板也没有购买社保,离职时可否能提出赔偿要求?

时间:2024-04-24 作者:厦门律师

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入职时未签劳务合同且未购买社保是违法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可要求赔偿未交的社保费用。若不及时处理,您可能面临劳动权益受损、无法享受应有保障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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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签劳务合同和未购买社保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具体选择应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需要,例如证据的充分性、赔偿的期望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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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务合同和未购买社保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1. 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保,同时可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2.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3. 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同情况下,可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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