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归谁,但双方已协商好,开庭法院判决的时候会判双方协商好的吗

时间:2024-04-20 作者:厦门律师

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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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2、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分割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3、夫妻就房屋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有特殊情况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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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没写房产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自行分割房产,能够达成房产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就房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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