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分手后是各拿各的,还是也可以认为是共同财产?

时间:2024-04-11 作者:厦门律师

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个人财产处理;同居后分手的共同财产按共同所有分割。双方约定共同财产按份共有的,可以按照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进行分割。无约定或出资额不确定的,视为共有,平均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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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分手财产的分割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属于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照个人财产来处理;第二种是,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都是按份共有,按照共同所有来分割;第三种是在同居期间为了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一般会按份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议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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