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向本人借款4万元,这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4-04-11 作者:厦门律师

你好,借条怎么约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根据《民法总则》的意思自治原则,个人借款中有约定利息的,从其约定,但前提是在不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年利率24%不超36%的部分视为自然债务,未支付的不具有法律强制支付的效力,已经支付的也合法有效,不再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本文链接: http://www.belenmedya.com/75325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青岛城阳区律师 泰安律师 杭州萧山区律师 玉山县律师 合肥长丰县律师 阜阳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债务纠纷 浙江律师网 鸡西律师 新余律师 揭阳律师 上虞律师 嵊泗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泰和律师 宿州萧县律师 池州东至县律师 新郑市律师 贵阳南明区律师 五华县律师 金华律师 苏州律师 中山律师 保定律师 贵阳律师 常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