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员工对吗?

时间:2024-04-06 作者:厦门律师

你好,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合理到期或者预告解除,均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后续拖欠工资可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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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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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是根据不同的原因,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也有可能无任何赔偿。但是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工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能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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