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转让农村房屋可以吗

时间:2024-04-03 作者:厦门律师

农村房屋确认后可以转让,但农村房屋只能由本村人员买卖,非本村集体组织的个人或单位购买,买卖后不受法律保护。农村房屋确认登记发证的目的是明确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
农村宅基地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但不能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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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农村房屋是小产权房,所以农村房屋转让要符合下列条件的才是合法的:
1、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
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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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转让有条件限制,首先前提是该房屋一定要是合法建筑,然后还要求农村房屋买卖的双方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的房屋产权,还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才能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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