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造成的房屋损坏应该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4-03-29 作者:厦门律师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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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损害维权途径:1、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途径。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2、找负责的行政主管机关。购房者在购买房产遭遇损害时,可以向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有关的行政部门申诉。有关行政机关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3、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5、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购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事实的充足证据,并且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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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鉴定可以去以下几个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但是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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