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法院网络名誉权侵权被告应如何界定?

时间:2024-03-07 作者:厦门律师

根据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网络名誉侵权管辖为名誉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名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也就是名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和权利人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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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网络名誉侵权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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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网络名誉侵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如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法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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