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机逃逸,交通队已经做了40天的车辆鉴定,正常吗?

时间:2024-03-04 作者:厦门律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一般是在10日内能出;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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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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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现在被拘留或者逮捕了还是诉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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